有学员问,发现去年没有入账的一项用度,发票也是去年的,是否应该作为前期差错处置惩罚?纵然今年调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上也不能在今年举行税前抵扣吗?
实在,这是财会职员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由此类推,许多财会职员可能都有这么一种感受,不管是考会计从业、会计职称照旧注会等考试,书上的训练题都市做,可是到了自己在实务中遇到类似问题时就犹豫不决,不知道怎么处置惩罚。
在实务中遇到类似问题,又不太确定,这时,回归会计准则是最好的措施。如上述学员所问,用度是去年发生的,发票也是去年的,应看成为前期差错处置惩罚吗?所得税上怎么做扣除?凭据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去查找会计准则的相关划定。
一、应看成为前期差错处置惩罚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预计变换和差错更正》的第十一条划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政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政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思量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政陈诉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罗盘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发生的影响以及存货、牢固资产盘盈等。
凭据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去年发生的用度,有去年的发票,却在去年没有入账;可以判断这是一项差错,由于没有运用体例前期报表时能够取得的发票并加以思量,而省略了这笔用度,没有入账。
二、对这样的前期差错怎么处置惩罚呢?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预计变换和差错更正》的第十二条划定:企业应当接纳追溯重述法更正主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这条划定有两个点值得关注:一是接纳追溯重述法,二是主要的前期差错。因此,在实务中,为了利便,对于一些显着细小的前期差错,许多财会职员就直接举行当期账务处置惩罚,而对于主要的前期差错,就要接纳追溯重述法,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举行追溯调整。至于什么样的前期差错才是主要的,需要凭据营业的金额巨细和性子运用职业判断才气确定,准则中没有详细划定判断的数目尺度。
三、所得税上怎么做税前抵扣?
凭据划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现前期差错,且切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若是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才发现的,一样平常就不能税前扣除,而要凭据相关划定处置惩罚。
综上,各人平时在实务事情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回归到会计准则寻找相关划定息争释,然后联合自己的营业现实举行处置惩罚。回归会计准则是很是主要的一个解决问题的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