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中国群众银行日前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治理暂行方法〉弥补规则》称,将进一步完美中央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治理,请求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在国有银行、国有控股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中央预算单位是指中央各部分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弥补规则指出,银行账户治理相干部分将进一步增强谐和合作,主动发明前提,逐渐完成财务部、贸易银行及相干部分账户治理系统信息同享和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施行静态监控。
关于施行企业治理的事业单位,确需开设运营性资金账户的,弥补规则提出,“要从严掌握”,并经下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持停业执照及相干证实文件报中央财务部分审批。
弥补规则同时请求,要从严掌握预算单位外部资金集合核算机构开户。资金集合核算机构是指,中央财务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总公司、相关事业单位、政企合一等预算单位,和在系统或单位外部依照相关法定顺序及政策规则建立资金治理核心、资金结算核心等资金集合核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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