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前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越800元的,将须交纳个人所得税。比起上海此前地方规则的1万元临界点,国税总局的这一新规大幅调低了起征点。
依据新规,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越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越800元的,应全额依照个人所得税律例定的“偶尔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律例定的“偶尔所得”税率为20%.也就是说,假如市民取得的单张发票中奖是1万元,该当交纳2000元的税款,实践领走8000元;而假如市民取得的单张发票中奖是1000元,则应交纳200元税款,实践只能领走800元。
国税总局称,此项规则是为了推进有奖发票的运用和推行,鼓舞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具发票,标准发票治理。另外,国税总局还规则,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奖发票兑奖机构,是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权利人,应依法仔细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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