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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尊能源聘任刘颖为财务总监兼董秘
作者:哈尔滨纳税筹划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6-02-14 22:57

  近日,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0100)(以下简称“九尊能源”)发布《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告》,聘任刘颖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公告称,公司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聘任刘颖为新的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附公告原文: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5日审议并通过:聘任刘颖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8人,持有公司股份5,472,999股,占股份总数的10.95%,会议由费安琦主持。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告编号:2015-036。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聘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颖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本次任命后,刘颖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及董事会秘书工作。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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