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税人有以下行动之一,经主管国度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矫正,过期不矫正的,由国度税务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规则设置、保管账簿或许保管记账凭证和相关材料的;
(2)未按规则将财政、管帐制度或许财政管帐处置方法报送国度税务机关备查的。
2.扣缴权利人未依照规则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许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相关材料的,经主管国度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矫正,过期不矫正的,由国度税务机关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上一篇:会计账簿内容如何填制 下一篇:首届央企财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技术大纲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