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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地方教育系统部门预算两个重点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5-09-23 00:01

  问:企业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能否低于实在际人为?如某员工月人为为8000元,北京市2010年的月平均人为水平为4201元,企业为该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时,能否按月平均人为的60%即2521元(4201×60%)作为缴费基数?

  答:参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划定》第十二条划定,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人为为缴费人为基数,根据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小我私家账户。

  缴费人为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的60%作为缴费人为基数;凌驾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300%的部门,不计入缴费人为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凭据上述划定,“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通常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人为为缴费人为基数,只有缴费人为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60%的,才气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的60%作为缴费人为基数。问题所述情形,不适用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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