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并划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规模内施行,勉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06年2月2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新旧准则最大的差别在于新准则首次提出了去职后福利的观点。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企图和设定受益企图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企图,是指向自力的基金缴存牢固用度后,企业不再负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去职后福利企图。凭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企图,需在“应付职工薪酬——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
(2)设定受益企图,是指除设定提存企图以外的去职后福利企图,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增补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营业做明确的处置惩罚划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置惩罚要领。设定受益企图的实行比力贫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职员的主要使命是凭据精算师精算的效果盘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用度水平,并举行相关简直认和列报。这一变更可能会对许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政报表发生重大影响。
另外,新准则相比于旧准则的主要变更之处另有:
(1)对职工和职工薪酬的界说做了更周全的论述;
(2)将带薪缺勤、利润分享企图、辞退福利等界说和处置惩罚要领由指南和解说移入准则正文;
(3)提出其他恒久职工福利的观点和核算要领。恒久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罗恒久带薪缺勤、恒久残疾福利、恒久利润分享企图等。切合提存条件的,适用设定提存企图的准则划定,否则按设定受益企图的划定处置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