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谐和相同,控制根底信息。在税务和疆土、非税等部分间树立起信息相同的长效机制,实时获得耕地占用批文,从泉源长进行控管。对征税人占用地盘进行清算,做到零死角、零欠税。
二是增强征税服务。对重点项目占地,主动采纳上门宣扬与征税教导相结合的体例,做好征税服务任务,教导征税人化解和防备涉税风险。
三是增强税源核对。组织人员深化乡镇、企业、施工工地、建房户等征管一线,进行耕地占用税税源常态化核对。
四是增强税法宣扬,优化服务认识。把宣扬耕地占用税政策作为征税咨询和税法宣扬的主要形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特地窗口和特地人员受理耕地占用税的填报教导和征税申报。
[义务编纂: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