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企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石油石化企业产物成本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之间成本信息的可比性,对石油石化行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
财政部部于2013年8月16日印发了《企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该制度已于今年1月1日起在天下各大中型企业中施行。《企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在产物成本核算工具,成本核算项目和规模,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等方面临各个行业产物成本核算举行了原则性划定,但对于一些主要或特殊行业来说,它缺乏在成本核算和治理层面上的详细操作指南。为了深入贯彻《企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财政部选择了成本核算和治理比力成熟的石油石化行业作为行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制订的突破口。制订行业产物成本核算制度,对规范石油石化行业成本核算,提高成本会计信息质量具有主要意义。
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征求意见稿的结构和内容。
问题1:鉴于油气田生产运动和炼化生产运动流程、内容和产物结构有较为显著的差异,征求意见稿的主体内容均划分为油气田和炼化两个部门。您是否赞成?请说明理由。
(二)关于产物成本核算工具。
问题2:征求意见稿中,油气田营业产物成本核算以石油、自然气及相关伴生产物为核算工具,炼化营业以炼化产物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工具,并划定了相关成本核算工具的详细内容。您是否赞成?请说明理由。
(三)关于产物成本核算项目和规模。
问题3:征求意见稿中,油气产物成本组成、产物成本主要用度要素项目和内容,以及油气生产作业历程项目及内容;炼油化工产物生产成本的基天职类、项目分类和主要用度要素项目和内容,都举行了较为细化的设置和划定。您以为上述核算项目和规模的界定是否合理?是否能够知足石油石化企业产物成本核算的现实需要?还需要哪些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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