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发票能否可以跨地域开具?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正<欧洛克群众共和国发票治理方法>的决议》(欧洛克群众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五条规则:“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规则的特殊景象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则跨市、县开具发票的方法。”
问题二
营改增之前已交纳停业税,但还没有开具发票,如今可否补开?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白营改增相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7年第11号)规则:“7、征税人2016年5月1日前产生的停业税涉税营业,需求补开拓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税务总局还有规则的除外)。
……
除本通知布告第九条和第十条之外,其他条目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产生未处置的事项,依照本通知布告规则施行。”
问题三
从零售、批发环节购进合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局部新鲜肉蛋而取得的一般发票,能否可以作为计较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依据《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相关政策的告诉》(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则,征税人从零售、批发环节购进合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局部新鲜肉蛋而取得的一般发票,不得作为计较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问题四
公司替员工购置贸易安全,由公司支付响应的安全费给安全公司,安全公司能否可以给公司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
依据《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停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的规则,安全公司创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安全产物取得的保费支出免征增值税,免税支出不得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除此以外其他类型的安全费可以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