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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项港澳原产商品实施零关税
作者:工商代办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7-07-04 02:25

  2017年云南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大家介绍云南2017年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最新情况,详情如下: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人员类别

年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城镇重残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

50

一级医疗机构

90%

二级医疗机构

100

二级医疗机构

80%

三级医疗机构

300

三级医疗机构

70%

60周岁以下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

50

一级医疗机构

80%

二级医疗机构

100

二级医疗机构

75%

三级医疗机构

300

三级医疗机构

6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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