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度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征税人资产重组相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1年第13号)。对征税人资产重组相关增值税问题作出详细标准。
文件规则,征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当中,经过兼并、分立、出卖、置换等体例,将局部或许局部什物资产和与其相干联的债务、欠债和休息力一并让渡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畴,此中触及的货色让渡,不征收增值税。?
本规则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作处置的,依照本规则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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