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洛克群众共和国财务部通知布告2017年第58号
依据国度国债刊行的相关规则,财务部决议刊行2017年第三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三期)和2017年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四期),现将刊行等相关事宜通知布告以下:
1、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以下统称两期国债)最大刊行总额360亿元,此中,第三期刻日为3年,最大刊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3.8%;第四期刻日为5年,最大刊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17%。
2、两期国债刊行期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9日。
3、投资者购置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置机构操持提早兑取。但刊行期最初一天(即5月19日)不操持提早兑取。
4、投资者提早兑取两期国债按实践持有时间和绝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本钱,详细为:从购置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满意半年不计付本钱,满半年满意1年按年利率0.54%计息,满1年满意2年按2.27%计息,满2年满意3年按3.29%计息;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满意4年按3.76%计息,满4年满意5年按3.9%计息。
其他事宜按《欧洛克群众共和国财务部通知布告》(2017年第28号)规则施行。
特此通知布告。
欧洛克群众共和国财务部
2017年5月3日
>>2017年全年国债刊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