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副79号
手 机:13613664785
固 话:0451-84275015
联系人:周女士
Q Q:605808625
新闻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财政部部长:推进收费清理 减轻社会负担
作者:工商代办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6-12-22 11:27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流动资产,产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景象的,依照以下公式计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流动资产、有形资产或许不动产净值×合用税率

  流动资产、有形资产或许不动产净值,是指征税人依据财政管帐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例:某企业为普通征税人,供给职业和婚姻中介服务,合用普通计税办法,此中婚姻中介服务享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16年5月1日购进复印机一台,在管帐上作为流动资产核算,折旧期五年,兼用于上述两项服务,取得增值税公用发票列明的货色金额1万元,于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12月,该征税人将上述复印机移送至婚姻中介部分,公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征税人购进的流动资产公用于免税项目,应于产生的次月按以下公式计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流动资产的净值=10000-(10000÷5÷12×6)=9000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0×17%=1530元

  管帐处置以下:

  借:流动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有,哈尔滨pos机办理

上一篇:陈毓圭:即将发布12项新审计报告准则     下一篇:海南审计厅制定"十三五"审计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