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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启动2005央企财务决算实行总会计师述职
作者:工商代办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5-06-15 16:45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下发通知,启动2005年中央企业财政决算,并就中央企业认真做好2005年财政决算事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凭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联合本企业谋划营业特点,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预计,建设和完善团体统一的内部会计核算措施。

  中央企业要根据团体统一制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预计,规范8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核销、转回以及牢固资产折旧计提治理与账务处置惩罚。中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预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换,对于确需变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预计,应当根据有关划定在年度财政决算体例前报国资委存案批准,严禁使用会计政策和会计预计的变换调治利润。

  此外,国资委还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增强各项资产损失治理,明确资产损失责任,建设资产损失提防机制。增强对各项高风险投资营业的实时监控,涉足高风险投资营业的企业,团体公司应建设或指定专门的机构,对各项高风险营业实行专业化操作和实时监控,建设定期陈诉、定期核查或审计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国资委此次明确指出将不停建设和完善企业财政决算羁系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总会计师述职制度。国资委将凭据财政监视事情需要,选择部门财政基础治理单薄、生产谋划或经济效益颠簸较大、财政状态异常、存在较大财政风险的企业,要求企业总会计师联合财政决算治理事情,汇报企业财政状态和财政治理事情开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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