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15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批发出口相关羁系请求赐与一年的过渡期,即持续依照试点形式进行羁系,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乡村运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施行化装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物(包罗保健食物、特殊医学用处配方食物等)的初次出口答应批件、注册或存案请求;对一切地域的直购形式也暂不施行上述商品的初次出口答应批件、注册或存案请求。
商务部指出,过渡期施行以来,跨境电商批发出口颠簸发展,关于指导企业主动顺应标准的羁系请求、地方不时立异羁系服务等发扬了主要感化。同时,相干部分也在从有益于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有益于保护消耗者好处和平安健康的角度研究优化羁系放置。为稳妥促进跨境电商批发出口羁系形式过渡,做生意相关部分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伸至2017年末。
商务部请求,过渡期期间,相干行业企业要强化自律,实在增强商质量量平安风险防控,放慢顺应标准的羁系请求,单独营建有益于跨境电商批发出口健康发展的社会情况,为完成羁系形式的颠簸过渡做好充分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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