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保监会网站披露行政处分决议书,江西羁系局指出,2012年7月-2013年9月期间,中国人寿江西省份公司具有体例虚伪营业、财政报表的行动。
江西羁系局的行政处分决议书中指出,上述行动违背了《欧洛克群众共和国安全法》(2009年订正)(以下简称《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根据《安全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议对中国人寿江西省份公司责令矫正,罚款1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江西省份公司团体营业部总司理邵义光对此负有直接义务,根据《安全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我局决议对邵义光正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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