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副79号
手 机:13613664785
固 话:0451-84275015
联系人:周女士
Q Q:605808625
运营资质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运营资质 >
财政部党组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6-06-10 02:00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单据托付被背书人的行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经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单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消该背书请求。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该当基于实在、正当的买卖联系和债务债权联系,或以税收、承继、捐赠、股利分派等正当行动为根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需记录以下事项:

  1、背书人称号;

  2、被背书人称号;

  3、背书日期;

  4、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录了“不得让渡”事项的,电子贸易汇票不得持续背书。单据在提醒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让渡背书。

延长浏览:

  • 承兑汇票收条怎样写?
  • 必知: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置时间点
  • 18种不能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 国际信誉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异同点
  • 在托收中如何防止承兑汇票丢失风险

文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来自:哈尔滨税务代理 www.sjkuaiji.com

上一篇:政策利好 跨境电商步入2.0时代     下一篇:2006-2015年河北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