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管帐叔"挪万万公款炒股 涉两罪被提起公诉
作者:东云 于晓娟 宛婧
在四年时间里,应用职务上的便利,前后调用公款947万元、调用公司资金12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因涉嫌调用公款罪、调用资金罪,9月16日,安徽某手艺研究所管帐朱某某被合肥市庐阳区群众查察院提起公诉。
朱某某今年50岁,合肥人,1987年参与任务,2004年8月担负安徽某手艺研究所出纳管帐。主要卖力单位提取现金、转账和报税营业。
2002年,作为省属科研机构,安徽某手艺研究所被列入改制范畴,由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被请求于该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制。但因为各种缘由,直到目前该研究所改制任务仍未完成,单位财政治理也呈现了破绽。
庐阳区群众查察院告状书中指控:自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朱某某应用其保管研究所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常常操持单位转账营业的职务便利,采取在支票上偷盖法人章、财政公用章和出纳印章的办法,前后9次调用该地点工商银行账户内的公款合计947万用于个人炒股,最多一次达600万之巨。
为避免被单位发觉,朱某某假造了工商银行对账单,并经过街边小告白,找人刻了一个假的工商银行营业公章,每个月制造一份虚伪的银行对账单交给单位,以覆盖其立功现实。
在担负研究所出纳管帐的同时,朱某某还兼任某科技发展无限义务公司出纳管帐。其间,朱某某应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纳相反的手段,前后调用该公司资金120万用于个人炒股。
据了解,该案最后由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以涉嫌调用资金罪立案侦察。在移送庐阳区群众查察院审查批捕时,该院侦监部分发觉,涉案单位之一安徽某手艺研究所本质仍为国有事业单位,因而朱某某同时涉嫌调用公款立功。该院侦察监视科在作出同意拘捕决议的同时,将线索移送该院反贪局。该院反贪局随即立案侦察,查明朱某某调用公款947万元和调用资金120万元的立功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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