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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入职时被拒起诉准新东家索赔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6-02-04 16:00
    “北漂”的张先生,在辞去旧职、前去新单位报到时,忽然原告知不予登科。忽然沦为掉业者让张先生没法承受,一怒之下,张先生将准新店主诉至法院,请求其补偿各项丧失1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张先生诉称,此前,他在一家金融公司任务,支出不菲。2015年8月,他经过猎头公司推荐,前去原告公司面试专职管帐师一职。颠末两轮严格的提拔,和阅历两轮面试及口试后,终究被该公司登科,该公司于11月底向他发了《入职告诉书》。       收到告诉书后,他依照请求进行了体检,并辞去了原单位的任务。12月初,张先生前去原告公司操持入职手续,却原告知不能任命他了,没法操持入职。       尔后,张先生屡次与该公司主管相同都没有后果。张先生称,本人为了这份新任务,乃至放弃了原单位的年末奖金、绩效、提升时机等多种福利,但是原告居然不能任命他,招致他面对忽然掉业的窘境。因而,张先生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公司补偿他经济丧失及精神丧失合计15万元。       面临指控,原告公司辩称,公司没有给张先生形成经济丧失,不同意其诉讼恳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义务编纂: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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