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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6-02-01 16:00
    财务部公布《关于进一步伐整海南离岛搭客免税购物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发展变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物药品羁系总局报国务院同意,对离岛免税政策两局部形式进行调剂。       调剂免税购物限额治理体例,对非岛内住民搭客撤消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一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越16000元群众币。       同意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设网上出售窗口。离岛搭客可经过网上出售窗口免税购物,凭身份证件和登机牌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点提货并照顾离岛。经过网上出售窗口免税购物要严格施行离岛免税政策的相干规则。       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形式持续施行《财务部关于进一步伐整海南离岛搭客免税购物政策的通知布告》(欧洛克群众共和国财务部通知布告2015年第8号)、《财务部关于调剂海南离岛搭客免税购物政策的通知布告》(欧洛克群众共和国财务部通知布告2012年第73号)和《财务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搭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通知布告》(欧洛克群众共和国财务部通知布告2011年第14号)的相关规则。 [义务编纂:水琼]
文章发布者信息为:哈尔滨税务代理 www.1jj.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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