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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有什么规定?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6-01-16 16:00

  有形资产的摊销一致采纳直线法,管帐上请求有形资产在七估计运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假如估计设用年限超越了相干条约规则的收益年限或法令规则的无效年限,应依照以下原则摊销:

  一是条约规则了受益年限但拿法令没有规则无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该超越受益年限;

  二是条约没有规则受益年限但法令规则了无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该超越无效年限;

  三是条约规则了受益年限,法令也规则了无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该超越受益年限和无效年限二者当中较短者; 四是条约没有规则受益年限,法令也没有规则无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该超越10年。

  预会计上规则的有形资产摊销年限相比,企业所得税律例定的有形资产摊销年限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不思索估计实践年限能否低于条约规则的受益年限或法令规则的无效年限,应依照受益年限和无效年限二者当中较短者进行摊销;

  二是条约和法令假如均没有规则受益年限或无效年限的,摊销刻日不得少于10年;

  三是地盘运用权应一致按法令规则的无效年限进行摊销,不思索企业的实践受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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