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了人寿保险之后,许多人因为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发生了收入与生活支出的不平衡。但在购买保险之初却又选择了分期交费,而不是趸交。于是在钱财衣食难分的状况下,当初购买的人寿保险就成为了生活的另一大重负。记者日前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
一位寿险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只有按期如数交纳保费,才能保证保单持续有效。但投保人一旦出现了中途交不起保费状况时也不用太过担心,寿险公司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一点,如果真的碰到中途无力交费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五大方法:
第一,利用减额缴清。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第二,办理展期保险。不改变原来的保险金额只缩短保险期限,以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交纳保费,使保单持续到相应时间。
第三,利用中止与复效。可让保单效力中止,此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寿险公司将不负责任。但在两年之内,您仍然可以向寿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
第四,自动垫交保费。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付费的,保险公司将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应交保费,以维持合同的效力。
第五,退保。指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来自: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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