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几个朋友聚面,有的是会计师,有的是武师律师,有的是出版社负责人,有的是社里精英,难得偷得浮生半刻闲,也文也武,天南地北,范李冰冰,外加林雪,大吉利是,什么都聊,无所不谈,难免涉及拙作。诸事八卦者,根据资料,即是版次、版种、不同地域版类、印数,乘上版税,再加上各地发表连载、改编的稿费、笔润(也是稿费,不过好听些,但现实上可能更少些)和影视版权费(如果有),以我一九七五年少作《四大名捕会京师》(即《凶手》、《毒手》、《血手》、《玉手》、《会京师》五集约四十五万字)为例,廿三年来“纯获利”大概是六百五十七万(港元),而一九九八年才完稿出书的《破阵》(上下集大约廿五万字)到目前为止,才不过赚了三十八万元(港币)不到,相差实在有几条落日大道的距离。
当然,大部分的收入不见得是来自香港,所以请税务局的人免虑。
原来,写小说也如投资赌马、球赛、地产、股票、基金一样,下注要及时,成文要趁早,利叠利,钱找钱,息生息,才会有高报酬。何况,艺术创作,说什么还得要一段时间过滤、净化、淘汰、流传,方才为人所接受(或曰忍受、消化),再迟迟不下笔,鸡飞狗走,水尽鹅飞,只有望长云与落霞共一色。不过,当年我写武侠是“诗之余”,即是:正业是写诗,诗之外,为了要赚錢唸大学、读书和办诗社,所以才写些武侠小说赚些稿费,同时满足一下和侠友的“每个人梦里都有一个武侠世界”。不料,一动笔成千万言,一失手成千古笑。
江湖不过游泳池,但正如打仗是打出来一样,游泳也是“游”出来的。写作,正是“写”出来的。
错!错!!错!!!发现已迟,捶胸跺足,悔之已晚,何不早早开工,卅年一觉飘花梦,才一千四百多本书,少!少!!少!!!
胆大不妄为,说来轻松;玩物不丧志,谈何容易。自己兴趣多(例如电影、术数丶音乐、读史、气功),活动频(常上山、下乡、旅游),爱好博(光是家里宠物就数以百计、矿石数以千计。),毕竟消耗、浪费了不少时光,磋砣、虚掷了不少青春。几时能修心养性,集中火力,好好写完几部小说?
武林不过污泥地,能不能出污泥而不染,就看是不是能够破关而出,指天踏地,面向众生,立身成莲。
刊于2013年3月9日“北京青年报”--北青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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