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微博]、上交所[微博]网站显示,2015年以来,两市共有11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到交易所处分,其中1家为沪市上市公司,其余为深市上市公司。3月受处分公司数目为3家,分别为大东南、零七股份和利达光电,同比减少1家,环比亦减少1家。
截至目前,沪市有一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即山水文化。相比之下,去年3月,仅有1家沪市公司受处分。
深市有10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除康达尔或相关当事人、北大医药或相关当事人、禾盛新材相关当事人受公开谴责处分之外,其他7家公司均受通报批评处分。今年3月受处分的公司,均为深市公司。
例如,经查明,深圳市零七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与深圳市大中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非投资”)因历史关系的原因及双方互相支持解决临时资金困难的需求,在2014年1月至12月连续多次与大中非发生临时性往来款项收支情况。其中,2014年5月至6月期间向大中非提供资金的最高余额约1.07亿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3.47亿元的30.55%,构成财务资助行为。公司对该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此,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公司实践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练某、总会计师赵某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8月26日,因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说;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配合监管义务,深交所曾给予零七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实践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练某公开谴责处分,给予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某通报批评处分。
从处分类型看,今年以来新增3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3次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即康达尔或相关当事人、北大[微博]医药或相关当事人、禾盛新材或相关当事人。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上,新增“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条件。2012年5月1日起头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条件。同样,中小板退市制度沿用这一退市标准,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很明显,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继振东制药之后,万福生科成为第二家受到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而且是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两次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