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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5-08-2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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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债增强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终止本基金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70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根本信息

  基金简称:双债增强B

  场内简称:双增B

  交易代码:

  终止上市日:2015年3月2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5年2月27日,即在2015年2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双债增强B份额的全体持有人享有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对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届满日(即2015年3月2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计算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分别转换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2015年3月2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3、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ST精功(证券代码:)于2014年9月10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2月26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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