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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千亿逆回购催热降准预期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5-08-19 19:01

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注册会计师考试必修知识点。为了让大家更加顺利的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小编特地为大家总结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讲义,今天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装修费用摊销年限的相关知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注册会计师考试必修知识点,通过上面的讲解,大家都掌握了吗?希望大家都能够付出多倍的努力,好好学习,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文章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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