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罗永攀
重庆商报讯 记者昨日从江北区财政局获悉,江北区将100余户微型企业纳入代理记账试点,通过对其发展动态及时追踪,开展更有效有针对性的帮扶,促进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江北区财政局会同微企办,采取公开方式,选择建立微型企业集中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备选库,江北区辖区的微型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各街镇根据辖区微企数量,选择备选库中产生的代理记账机构,签订微企、代账机构、街镇三方协议,开展集中代理记账工作,微型企业不承担任何费用。代理记账机构定期向街镇报表,便于及时掌握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由区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给各街镇,支付代理记账相关费用,保证集中代理记账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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