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是放款人签发给收款人从其银行账户内支付金钱的单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签发支票,应留意以下问题:
(一)要严格做到“九禁绝”。
(1)禁绝更改签发日期;
(2)禁绝更改收款人名;
(3)禁绝更改巨细写金额。依照《单据法》规则,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称号如 若更改,即成为有效单据;
(4)禁绝签发空缺支票,即签发超越银行放款账户余额的支票;
(5)禁绝签发远期支票;
(6)I 禁绝签发空缺支票。签发的空缺支票即指事前盖好印章的支票。照顾该种支票 外出,丢失后将形成不该有的经济丧失;
(7)禁绝签发出缺陷的支票。出缺陷的支票表示方式主要有:
①印鉴不符,即支票上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或是支票上的印章盖得不全。银行 审查出印鉴不符时,除将支票作废退回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②戳记用印油而不必印泥的支票,或印章笔迹间含糊不表的支票。
③污抽支票,即票面完整、污损,没法识别或笔迹不表的支票。
④账号户名不符,或户名简写的支票。
⑤更改处未盖预留印鉴的支票。
⑥付款单位已清户的支票。
⑦未填写用处或所填用处不妥的支票。
⑧不是按规则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的支票。
⑨购置未经同意的专控商品的支票。
⑩非本行的支票;
(二)要做到要素齐全、形式实在、数字精确、笔迹明晰。
(1)支票要按次第编号延续签发,不得跳号;
(2)日期中的年份要写完好,不得简写,如1999年不得写成99年;
(3)收款人必需写全称,不得写简称,避免户名不符,构成退票;
(4)签发人开户银行称号用刻好的银行小条章(向银行购置支票时盖好)加盖清楚, 不要手写(银行管帐标准化治理请求);
(5)签发人对本单位账号要写,最好也用小条章;
(6)留意日期、收款人、巨细写金额的精确填写,避免签成有效支票;
(7)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盖预留印鉴,运用印泥;
(8)禁绝签发用处故弄玄虚的支票。签发用处不实在的支票,系套取银行信誉行动, 银行一经发觉,按违背结算制度赐与经济处分;
(9)禁绝将盖好印鉴的支票寄存于别人处让其代为签发,以防构成一诺千金或经济欺骗。
(10)因为现行支票上没有付款单位称号栏目,必需运用预留在银行的印鉴,所以印章 一定要清楚;(11)不得用蓝墨水填写。总之,要遵循银行的规则,不可自命不凡。
(三)要由专人签发。
支票应由财政部分分拨专人保管、签发,不要多人插足,以便分清义务。往常,支票打 印机也连续在财会部分中运用,对此要明白出纳专人运用治理。
在平常任务中,出纳员除常常运用支票以外,还要留意学会应用其他银行结算体例, 如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贸易汇票、托收承付、拜托收款、汇兑等结算体例开展和操持各类 经济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