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流动资产清算如何做账务处置?
答:流动资产的清算是指流动资产的报废和出卖,和因各类不可抗力的天然灾祸而遭到保护和丧失的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清算任务。
(1)出卖、报废和毁损的流动资产转入清算时,
借:流动资产清算(转入清算的流动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流动资产减值预备(已计提的减值预备)
贷:流动资产(流动资产的账面原价)
(2)产生清算用度时,
借:流动资产清算
贷:银行放款
(3)计较交纳停业税时,企业出售衡宇、修建物等不动产,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则,应按其出售额计较交纳停业税,
借:流动资产清算
贷:应交税金——应交停业税
(4)发出出卖流动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支出等时,
借:银行放款
原资料等
贷:流动资产清算
(5)应由安全公司或差错人补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流动资产清算
(6)流动资产清算后的净收益,
借:流动资产清算
贷:临时待摊用度(属于筹建期间)
停业外支出——处置流动资产净收益(属于消费运营期间)
(7)流动资产清算后的净丧失,
借:临时待摊用度(属于筹建期间)
停业外收入——十分丧失(属于消费运营期间因为天然灾祸等非一般缘由形成的丧失)
停业外收入——处置流动资产净丧失(属于消费运营期间一般的处置丧失)
贷:流动资产清算
流动资产清算完成后,属于消费运营期间一般的处置丧失,借记“停业外收入——措置非活动资产丧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天然灾祸等非一般缘由形成的丧失,借记“停业外收入——十分丧失”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