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杏仁油、葡萄籽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杏仁油、葡萄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适用13%增值税税率。 本公告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1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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