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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解读就业创业新政策
作者:会计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5-06-18 12:00

1201336.html">审计业务约定201325.html">书;
2验资报告(复印件A4);
3、原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A4);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
5、非货币资产产权转移后已登记的总帐、明细帐(存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收资本);
6、记帐凭证、原始发票复印件;
7、非货币资产产权转移后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近期);
8、非货币资产产权转移协议(协议需入资股东亲笔签字、接受单位需盖公章)一式三份;
9、非货币资产产权转移证明一式三份;
10、股东会记录、决议、章程(复印件A4);
11、责任声明一份;
12、实物出资已销售或作其他处理,须提供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完税证明及相关的证明实物已作处理的资料;
13、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专利权证及车辆行使证等变更后的复印件;
14、其他未尽资料,根据需要临时索取。
 注:上述2—4项确定原投入资产和本次审计资产产权转移的真实性,5—7项确定资产转移后入帐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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