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到达欺骗抵扣税款目的,借别人表面注册建立公司,还让别人为本人公司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数额巨大。近日,彭小明因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查察院同意拘捕。
2014年8月,彭小明在其侄子彭某不知情的状况下,借用其身份证在株洲注册注销建立株洲市鹏宏纺织无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报酬彭某,在芦淞区国税局注销为
增值税普通
征税人,但彭晓明倒是该公司的实践掌握人和卖力人。
公司建立后并没有任何实践的消费运营行动,目的就是为合法取利。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间,彭小明以票面金额2%的价钱共购进39份可用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算计金额为1224万余元,向株洲市国税局欺骗抵扣增值税款合计159万余元。
今年3月,株洲市国税局稽察局将彭小明一案移送公安机关,株洲市芦淞公循分局于第二天立案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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