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落实迷信发展不雅,进一步增强和改良微观调控,加强关税政策的针对性、灵敏性和前瞻性,推进经济构造调剂和经济发展体例改变,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收支口关税将进行局部调剂。
2012年持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物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出口施行关税配额治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施行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定出口一定命量的棉花持续施行滑准税,并恰当调剂了滑准税计税公式,成效是出口价钱越高,合用税率越低。持续对冻鸡等52种产物施行从量税或复合税。
为主动扩展出口,满意国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耗需求,2012年我国将对730多种商品施行较低的出口暂定税率,均匀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这些商品主要分为五大类,一是动力资本性产物,包罗煤炭、焦炭、废品油、大理石、花岗岩、自然橡胶、稀土、铜、铝、镍等;二是发展高端配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手艺、新动力汽车等计谋性新兴财产所需的要害装备和零部件,包罗喷气织机、涡轮轴航空发起机、高压输电线、手机用摄像组件、高清摄像头、小轿车车身冲压件用要害模具等;三是农业消费材料,包罗大马力迁延机、大型收割机、乳品加工机、种用鲸、农药原料、化肥、植物饲料等;四是用于推进消耗和改良民生的日用品,包罗冷冻海鱼、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婴儿食物、护肤品、烫发剂、餐具、厨房器具等;五是与公共卫生相干的产物,包罗疫苗、血清、野生耳蜗、X光片等。另外,为推进社会主义文明事业大昌盛大发展,满意群众大众精神文明需求,2012年新增对数字片子放映机、各种画作原件和雕塑品原件施行出口暂定税率。
为扩展多边、双边经贸协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与相关国度或地域签订的自在商业协议或关税优惠协议,2012年我国持续对原产于东盟列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度的局部出口产物施行协议税率,此中产物范畴将进一步扩展,税率程度进一步下降。在边疆与香港、澳门更严密经贸联系放置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域且已制订原产地优惠规范的产物施行零关税。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和谈,对原产于台湾的局部产物施行包罗零关税在内的协议税率。持续对原产于老挝、苏丹、也门等40个最不兴旺国度的局部产物施行特惠税率。
为推进经济可继续发展,推进资本浪费型、情况敌对型社会建立,2012年我国持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两高一资”产物征收入口关税。
2012年收支口税则税目依据世界海关组织的一致规则进行订正,同时,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迷信手艺提高、增强收支口治理及应对国际商业争真个需求,增列了柔性印刷版、堆取料机械、血管支架、无线耳机等税目。调剂后,我国2012年收支口税目总数将由2011年的7977个增至81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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