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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继续实施促进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作者:工商代办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7-06-26 01:18
  财务部22日消息,财务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本与社会保证部日前结合印发了《关于持续施行支撑和推进重点集体守业就业相关税收政策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明白将持续施行支撑推进重点集体守业就业税收政策。     告诉称,对持《就业守业证》或《就业掉业注销证》的人员从事集体运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一年80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昔时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乡村保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休息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本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添加的岗亭中,昔时新招用在人力资本社会保证部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掉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守业证》或《就业掉业注销证》人员,与其签署1年以上刻日休息条约并依法交纳社会安全费的,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乡村保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义务编纂:编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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