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副79号
手 机:13613664785
固 话:0451-84275015
联系人:周女士
Q Q:605808625
新闻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株洲:出纳挪用公司100余万元被判刑
作者:工商代办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7-06-01 18:06
  原题目:公司出纳应用职务便利侵犯、调用公司100余万元被判刑     一男子身为公司出纳,应用职务便利,采纳打白条等体例调用公司资金78万余元,侵犯公司资金39万余元。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群众查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犯罪、调用资金罪对原告人田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32岁的田某系湖北公安人,2012年7月,田某到株洲市北方商贸无限公司任出纳,卖力公司钱款收支。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田某应用其职务便利截留公司局部货款归个人运用,然后采取月底用本人书写的形式为“田某借支”的白条入账,下月初又用公司收进的货款冲抵本人出具的借单的手段,粉饰调用资金的现实,如斯循环。其间田某调用公司资金合计78万余元。因采取打白条入账的体例调用资金被公司管帐发觉,并请求田某尽快出借所调用的公司资金,2016年1月起,田某就不再采取打白条的体例调用公司资金,而是采取虚拟现实的体例侵犯公司资金至2016年10月7日止,田某合计侵犯公司资金39万余元。     后因该公司管帐清点田某保管的现金时发觉现金局部亏空而案发,单位于2016年10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原告人田某对本人的立功现实招认不讳。 [义务编纂:编纂组]
文章株洲:出纳挪用公司100余万元被判刑来自:代理记账 http://www.oro1.com

上一篇:其他货币资金有哪些?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下一篇:如何正确使用财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