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唯一3名员工的商业企业,却能在建立初期发明近3万万的出售额;推销货色都是水泥,却能售卖复印机、寝衣等各式商品……一条条异常风险数据,让广州某商业公司进入广州国税南区稽察局检查人员的视野。
广州国税南区稽察局相关卖力人说,该局专案组一方面到广州市银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由公安机关部分参加案件侦察,流动相干证据;另外一方面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等电子系统中调取该公司及相干企业的发票运用信息,疾速理清了涉案企业虚进虚出的明细数据。
经查实,该公司经过窜改增值税公用发票的票面信息,在两年外向58家公司虚开372份增值税公用发票,价税算计高达3400万元。广州国税南区稽察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486万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置决议。
经广州市中级群众法院一审讯决、广东省初级群众法院终审裁定,认定该商业公司以假造和不符合的增值税公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变造增值税发票所列货色称号等诈骗手段,对外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对公司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分金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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