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公布《关于就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实务通知布告<主要性在财政报表中的使用(收罗看法稿)>收罗看法的函》。
2015年10月,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公布实务通知布告《主要性在财政报表中的使用(收罗看法稿)》。为深化介入国际财政演讲原则的制订,推进我国管帐原则继续国际趋同,请各单位对收罗看法稿中所列问题组织研究,并于2016年2月15日前将书面看法反应财务部。财务部将在拾掇、汇总和剖析各方看法的根底上,代表财务部向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反应中国的看法。同时,财务部也鼓舞各单位直接向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反应看法。
收罗看法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务部管帐司网站(kjs.mof.gov.cn)的“任务告诉”栏面前目今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纷歧致的地方请以英文为准。反应看法不限于文中所发问题,并请留意结合我国详细状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撑。
收罗看法的主要问题
1.指南的方式
实务通知布告不是原则,不请求与国际财政演讲原则一道施行。
(1) 你以为该指南能否应以非强迫施行的方式公布?
(2)你以为采取实务通知布告方式公布相关主要性观点的非强迫施行指南能否妥当,为何?假如不妥当,有何其他建议?
2.示例
实务通知布告中的示例能否有效?能否该当包括其他实务示例?假如该当,还需弥补哪些相干案例?请尽可能胪陈并阐明来由。
3.实务通知布告的形式
(1)你以为实务通知布告中还应包罗哪些形式?
(2)你以为指南能否可了解,具有有效性,那些形式需求改良?
(3)你能否同意实务通知布告中的形式?
(4)你以为哪些形式是过剩的?
(5)你以为哪些指南将与外国法令请求相抵触?
4.时间放置
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以为在披露原则项目中议论相关主要性的观点或其他议题不会对本实务通知布告的形式形成严重影响,因而方案在完成披露原则项目前公布本实务通知布告。尽管如斯,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也会在披露原则项目完成后思索对实务通知布告作出响应订正。你能否同意这类计划?
5.其他看法
国际管帐原则理事会决议在披露原则项目的议论稿中包括主要性的界说,你能否另有除关于主要性界说之外的其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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