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条约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同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署本条约,以便配合遵守。
第一条 条约限期
条约限期为2年,从2006年2月6日至2008年2月6日止。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从2006年2月6日至2006年5月6日止。
第二条 事情岗位
甲方摆设乙方从事 事情。
甲方有权凭据生产谋划需要及乙方的能力、体现调整乙方的事情,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力,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治理和摆设。
乙方应定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使命。
第三条 事情条件的劳动掩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切合国家划定的宁静卫生的事情情况,保证乙方人身宁静及人体不受危害的情况条件下从事事情。
甲方凭据乙方岗位现实情形,根据甲方划定向乙方提供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时代,甲方卖力对乙方举行职业道德、营业手艺、宁静生产及种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事情时间
甲方实验每周事情5天,40小时,天天8小时事情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划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划定的法定节沐日、婚假、丧假、企图生育假等有薪沐日。
甲方确因生产(事情)需要乙方加班时,根据有关划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响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答
按甲方现行人为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人为为 元。其余各种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划定及谋划状态确定。
甲方实验新的人为制度或乙方的事情岗位变更时,乙方的人为待遇按甲方划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验先事情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划定处置惩罚。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划定定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谋划状态优秀的情形下,为乙方购置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换或打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根据《常州市劳动条约划定》之划定,给予响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时代的人为待遇、医疗用度等根据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划定处置惩罚。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执法、法例及甲方依法例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划定的事情法式、保密划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赏罚划定给予品评、教育、处罚,直至排除劳动条约。
第九条 劳动条约的排除与不得排除的划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条约可以排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排除条约:
⑴在试用时代,发现不切合任命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修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排除劳动条约,可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事情,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摆设适当事情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事情,经由培训或者调整事情岗位,仍不能胜任事情的;
⑶劳动条约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转变,致使原劳动条约无法推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换劳动条约告竣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停业举行法定整理时代或者生产谋划状态发生严重难题,确需淘汰职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排除劳动条约: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根据劳动条约约定支付劳动报答或提供劳动条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形需要告退,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排除劳动条约:
⑴患病或负伤,在划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情形。
排除劳动条约的经济赔偿,按《常州市劳动条约划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条约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形告退或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竣事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实,享受甲方划定的1年7个事情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沐日累计凌驾7天后,甲方将按划定从乙方人为中扣除响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条约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条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凭据损失情形和责任巨细,依据国定的有关法例和企业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负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推行本条约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偏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平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条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一律执法效力。
本条约未尽事宜,根据《劳动法》、《常州市劳动条约划定》和甲方的有关划定执行。
本条约条款如与国家执法、法例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例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公司(盖章)
20xx年2月6日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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