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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
作者:工商代办代理浏览次数: 发布于:2015-12-28 16:01
    日前,群众银行公布《中国群众银行关于改良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增强账户治理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告诉》的公布是群众银行适应市场发展需乞降满意社会大众日趋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的主要行动,对完美银行账户治理体系、晋升银行服务质量、保证消耗者正当权益、保护经济金融次序具有主要意义。       《告诉》以改良个人群众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和满意社会大众支付服务需求为起点和落脚点,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和保证消耗者正当权益为中心,依照“鼓舞立异、防备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整体请求,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树立银行账户分类治理机制、标准代办署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强化银行外部治理和改良银行账户服务五方面进行了标准。       《告诉》明白,银行动开户请求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核实身份证件的无效性、开户请求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请求人开户志愿;经过无效身份证件没法精确判别开户请求人身份的,银行应请求其出具辅佐身份证实资料。银行可采纳多种体例对开户请求人身份信息进行穿插考证。       《告诉》规则,银行应树立银行账户分类治理机制,依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依据开户请求人身份信息核验体例及风险评级,谨慎肯定银行账户功用、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并进行分类治理和静态治理。以往经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此后开户请求人可经过柜面、近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放款人可经过Ⅰ类银行账户操持放款、购置投资理财富品、转账、消耗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营业;经过Ⅱ类银行账户操持放款、购置投资理财富品、限制金额的消耗和缴费支付等营业;经过Ⅲ类银行账户操持限制金额的消耗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       《告诉》指出,开户请求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应由自己亲身操持;确有需要的,可以由别人代办署理操持。如无民事行动能力或限制民事行动能力的开户请求人,可由法定代办署理人或指定人员代办署理操持。银行对代办署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对比自己请求开立银行账户进行,并联络被代办署理人核实。       《告诉》强调,银行应从细化银行账户营业操作规程、施行限额治理、检查放款人身份信息核验体例、合理肯定放款人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数目等方面强化外部治理,实在保证银行账户实名制贯彻落实。       《告诉》请求,银行应主动应用新手艺立异支付服务产物,不时改良银行账户服务;应制订差别化的收费战略,为放款人供给低本钱或免费的支付结算服务,鼓舞银行对放款人经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操持的一定金额以下的转账汇款营业免收手续费;鼓舞银行探究树立风险弥补机制,锁定放款人支付风险,实在维护其正当权益。 [义务编纂:水琼]
文章央行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来自:哈尔滨工商代办 www.jckjd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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